[摘要] 日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机构的公示名单显示全省26家卫生院。
日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机构的公示名单显示全省26家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入选详情如下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等级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于2020年9月13日—9月25日组织验收专家组对相关州市复核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共有昆明市呈贡区洛羊卫生院等26家基层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映。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罗红
联系电话:0871—67195142
2020年云南省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基层机构名单
↓↓↓
重点围绕5个方面加强建设
今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的通知》,根据要求,2020年,各地要组织和动员辖区内所有基层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开展自评自查,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机构逐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护理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基层机构能力建设。
设置“三区两通道”发热门诊
《通知》要求,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应当规范设置“ 三区两通道”发热门诊。各地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基层机构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等评价要点,切实做好预检分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传染病防控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机构适时进行通报表扬,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在评优评先、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的年度总结报告、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